按照《江西省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(赣教规字【2021】20号,根据学校办学历程与办学条件,经学校召开教代会讨论决定,我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属性,并按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管理要求,进行分类材料申报,并按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江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实施细则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并拟更名为江西工商高级技工学校有限公司(简称江西工商高级技工学校)。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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